⒈ 舊稱上司的公文。
引清 黃六鴻 《?;萑珪どW任·看須知》:“某詞訟,或欽件,或憲件,為某事,于某年月日,奉某衙門批審,曾否詳覆批示?!?br />清 黃六鴻 《福惠全書·蒞任·稟帖贅說》:“卑職以憲件所係,將 廷琬 之父 明遠(yuǎn) 解赴憲臺?!?/span>